009 六十年前的普選

六十年前的普選

這普選在甚麼地方舉行?在中國,在中共的管治區,在落後的農村,並鼓吹和爭取要在全國舉行。《歷史的先聲》一書,收輯有文章,評論和介紹當時的普選。

四四年二月二日,《新華日報》發表以《論選舉權》為題的社論,說:「選舉權是一個民主國家的人民所必須享有的最低限度的、起碼的政治權利。」「人民有了選舉權,不僅可以選舉代議士,而且可以選舉政府官吏;不僅可以選舉地方官吏,而且是可以選舉中央官吏。」「特別是代表人民的所謂代表機關,不論是國會也好,國民大會也好,必須由人民自己選舉代表組成,否則這種機關,便不是民意機關。」

四六年一月廿四日,《新華日報》發表署名文章《人民水平低,就不能實行民選嗎?》,作者力民,較詳細介紹了選舉的方法。文章說:「首先要說明,候選人決不是指派的,而是由人民提出的,在鄉選中每一個選民都可以單獨提出一個候選人。縣選中每十個選民可以連合提出一個候選人。」投票方法分兩種:識字的寫選票,不識字的以投豆子代替寫選票。方法不斷改進創新。

候選人坐在曬場上,背後放一個碗,碗貼上其姓名。選民按應選人數給予豆子數粒,把豆子放進所選的候選人的碗中。投豆子前,監選人說明每個碗代表的候選人,以幫助文盲選民。

因投豆子時被看見,等於記名投票,後來改進了。碗子放在屋子裏,屋裏只有監選人,從旁幫助說明,其他的人一概不得在場。這方法也有缺點,選民可以看見哪隻碗的豆子多,哪隻碗的豆子少,這樣,先投票的會影響了後投票的。

為了補救這個缺點,用紙把碗口都蓋起來,只留下一個小縫隙,讓選民把豆子放進去。

後來,陝甘寧邊區的選舉,又創造了一個新方法。在候選人不多的時候(一般鄉選不會太多),依候選人的數目,發給選民幾顆不同顏色的豆子。比如:黑豆代表張某,黃豆代表李某,玉米代表趙某。然後再發給選民小紙一張,想選誰,就把代表誰的豆子用紙包好,放進碗裏;所包豆子多過應選人數,作廢票。

文章最後說:「這些方法的創造證明了只要有實行民主的決心,人民的文化水平低與不識字都不會造成不可克服的障礙。那些信口誣衊解放區選舉,並企圖以此來拖延民主選舉之施行的謊言,完全沒有事實根據。才真是『對全國人民的一種侮辱』哩。」

比較一下六十年前的解放區和今天的香港特區,是不是對七百萬市民的侮辱呢?

二○○三年九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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