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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5 附錄:十五年前,一些事一些人

附錄:

十五年前,一些事一些人

「六四」悲劇,已成為永久烙印,載於史冊。人們大多知其梗概,翻開有關書籍,亦可查核。我來記述一些當年在香港的小事,卻是親自經歷而少向他人提及的。這大抵會像一些筆記野史,可給正史作感性的補充。

五月廿四日:「打倒」和「慶祝」

日前,《快周刊》的記者來電,說:程介南要約我,作有關「六四」十五周年的訪問。我拒絕了,心想:他不如先寫寫關於自己的經歷和感想罷,是大有可寫的,這總比每周去寫獄中日記,更有可讀性,何必訪問我?由此,想起了十五年前,兩件與他有關的事。

五月廿一日,百萬港人上街遊行,支聯會當天宣佈成立。教聯會參加了,程是其派出的代表。在此之前,程已積極投入。每天清晨,他總撥電給張文光,告訴一些消息;較特別的,張會轉告我。其中兩次,我的印象很深刻,一直至今還清晰地記得。

第一次,程對張說:昨晚,他們在《文匯報》開了會,決定與中央決裂。我聽了默然卻有疑團,但沒有叫張去追問,只放在心上。所謂「他們」,是指些甚麼人?所謂「與中共決裂」,怎樣「決裂」?到底是怎麼一回事?告訴外人,有甚麼意思?

第二次,卻非同小可,預告一個重大消息:北京將於五月廿四日,宣佈李鵬下台。李鵬下台,莫非北京政局有變,民運有突破性的發展?我雖然不完全相信,但也不能不有所準備,於是決定並宣佈:當日下午在維園舉行「打倒李鵬」集會,遊行到新華社;倘到時那消息得到證實,便改為「慶祝李鵬下台」。

那天,一早就密切注意電台和電視的報道,直至集會的時間快要到了,還聽不到這樣的消息,估計到程的轉告,必是「流料」。立即和支聯會的幾個常委商量了一下,把集會和遊行的主題,仍然定為「打倒李鵬」。

我慶幸我們還算是小心謹慎的,沒有被這假「喜訊」衝昏了頭腦,作出可應變的決定,否則便鬧出大笑話了。

那天來參加的,也有好幾萬人,很多是中學生,因高考已經結束。倘若真的「李鵬下台」,恐怕人數會空前。

六月四日:吳康民與陳文鴻

我不打算詳述這一天的事,主要是要記錄下,當日下午,在熒光幕上,所聽到這兩個人的話。

通宵沒有睡過,定睛地盯着熒光幕上,那奔馳的坦克、掃射機槍的士兵、群眾推裝載死傷者的板車、攔阻坦克前進的無名英雄……。極端的震驚和無限的悲憤,填滿了胸膛、腦子、血管、整個身體。我從未有過這樣沉重的哀傷,卻流不出眼淚,只咬緊牙關,握緊拳頭。

本來早已訂了下午在跑馬地馬場,舉行「黑色聲討大會」。在決定時,完全沒有料到這一天凌晨會發生這樣的事。估計來參加的人,一定很多,我提早去馬會,部署和檢查糾察的工作。上午十一時,便抵達現場。

不少人也像我一樣,提早到來。不論認識或不認識,都流着淚,緊緊地握一握手,不說一句話,完全不忍提及在熒光幕上所看見的鮮血。「盡在不言中」!

鄭海泉和郭少棠也來了。兩人一見面,就互相擁抱,放聲大哭。我看着,哭不出聲來,幾乎已經流盡的眼淚,又流過了臉,滴在襟前。大會開始了。我說完了開會辭,就暈倒,因為太悲傷,整夜未睡,又沒有吃早餐和午餐。遊行起步時才醒過來,走進隊伍。身邊的人對我說:你的臉色很不好,不要遊行了,回家休息罷!所以,走到利舞台附近,我便離隊回家去。回到家裏,仍然心潮澎湃,無法休息,扭開了電視來看。正播放的節目,是邀請各界人士,來評論當天凌晨在北京發生的悲劇。有兩個人的話,我記得最清楚。

第一個是培僑中學的吳康民。他說:解放前,在廣州做地下工作,搞學生運動,後來暴露了,才逃來香港。他含着眼淚說:那時候,國民黨鎮壓我們,也沒有這麼殘暴!怎能用坦克、機槍、士兵,去鎮壓手無寸鐵的學生啊!

第二個是陳文鴻。我們彼此認識,但我卻不大清楚他那時候的職業,只略知大抵與中國經濟研究有關。他在熒光幕上,向全港市民呼籲:一同向中資銀行擠提,把存款全部提走,轉放到外資銀行去。這樣,搞垮中資銀行,也重創中國經濟,會迫使李鵬政府倒台。

在此之前,他在支聯會的會議上,已提出過這樣的意見,並建議由支聯會發出號召。當時參加會議的人很多,來者不拒,約二三百人,坐滿了整個教協會所。與會的張五常,以經濟學專家身份,舉出種種理由反對。其他反對的人也不少,卻沒有贊同的,於是被否決了。這次,陳向着全港市民,公開地再一次發表同樣的意見。

晚上,香港電台來電話,作了廣播用的錄音,勸阻市民去擠提,因為這樣只能傷害香港市民和中國老百姓。事後,知道李柱銘也應電台之邀,作了同樣的錄音廣播。

這十五年來,不少維園阿叔阿伯,謾罵李和我「反中亂港」,總舉出我們發起擠提來作例子,其實是陳冠李(或司徒)戴。後來,我還不時聽到吳和陳談及「六四」事件,當然腔調完全轉變了,總使我想起八九年六月四日下午,在熒光幕上,他們所說過的話。

六月五日:李卓人在京被捕

這一天上午,他在北京被捕。當時,他已上了飛機,按國際法已不是中國領土,中國政府無權上機捉他的。但他考慮到,如果不下機,航班便不能起飛,而這時又剛在鎮壓後,人人都急於返港,於是便犧牲小我,下機被捉去了。

消息下午傳到香港,支聯會立即發動拯救李卓人的行動。那時候的北京,可謂兵荒馬亂,捉了的人可以不由分說,立即被槍殺。拯救行動,實在十萬火急。向誰求助呢?對作為香港市民的李卓人來說,港督奕信是義不容辭的。

在支聯會的號召下,黃昏時候,已有數萬人聚集在港督府門前。我和何俊仁等進入府內,與衛奕信商談,群眾在外高呼口號聲援。

與衛奕信能說流利的普通話,我與他溝通很方便。我要求他,立刻打電話或給電報英國首相,向中國政府提出釋放李卓人的要求。他答應了,但要我和門外的群眾先離去。我拒絕了,說一定要看到他拍了電報或打了電話,才離開;否則,我會留在他的客廳過夜,群眾也留在門外過夜。這樣,我和他默默相對,僵持了一個多鐘頭。最後,他走開了一會,回來時手上拿着一張紙給我看,說:這就是他拍給英國首相的電報,打電話去未必能接上。於是,我拿着電報,到門外向群眾報告。他們聽了,仍然不肯散去。我便說:我們要向新華社提出,同樣的拯救李卓人的要求,遊行到新華社去!大家都接納了這個意見,浩浩蕩蕩,直奔新華社。這時,碰見剛從英國回來的楊森。

過去,到新華社去示威請願,都只在門外的街上。這次,卻邀請了我們幾個代表,進入裏面去。會晤我們的是副社長鄭華和喬宗淮,態度很懇切,聽了我們的話後,說:他們也很擔心李卓人的安全,一定立即把我們的要求轉到北京。

有一點必須補充的,在會見衛奕信之前,我也曾致電給聖公會主教鄺廣傑,託他請求英國的聖公會主教,去協助拯救李卓人。他一聽了,二話不說,立即答應;事後還回電告訴我,事情已經辦了。這事,我一直未向他致謝,在這十五年後,謹此鄭重補行!

六月七日,已接得留京香港記者的消息,李將於翌日釋放返港。我們便託他們,跟蹤李一直至上了飛機為止,每分鐘都與我們電話聯絡。八日早上,來電說,李已上了車往機場去。忽然又來電,車子轉了去機場的方向,不知要到哪裏去,嚇得我們一跳。幸而不久,又接到電話,說車子又轉了方向,這回是駛往機場去了。得到李上了機的消息,支聯會便組織人到機場去歡迎。

李被捕時,身上的一筆巨款被沒收了,發予收據一張。在回歸前,支聯會已把這收據和一些重要文件,移放到海外去。

李回港後,我曾公開要求交還這筆巨款。不久,接到一個來自深圳的電話,邀請我到深圳某某銀行,憑收據取回款項。我是不會這麼容易上當的,問:那銀行的詳細地址是怎樣的?對方答不出,立即收了線。

六月七日:鄧蓮如緊急電話


北京的血腥鎮壓,天人共憤。港人強烈要求有所表示,支聯會即決定:在六月七日,舉行罷市、罷課、集會、遊行。關於罷市,曾與工商界的張鑑泉、羅康瑞等商量,他們很猶豫。我說:罷市一天,已經是很溫和的了,有些人激烈到要罷一個星期;而且,罷市是自願參加,並勸諭一些機構如銀行等,不要參加。他們終於同意了。集會和遊行,預計參加者很多,為了場地和秩序,分開分別在港九新界八處舉行。

我住在旺角,七日凌晨一時半,街上傳來嘈吵聲浪。扭開電視一看,原來油麻地、旺角區發生騷動,警察施發催淚彈,到底發生了甚麼事,沒有詳細報道。

約三時半,鄧蓮如來電說:五日那一天,由深圳持雙程證來港探親的,有七十多個精壯男子,形跡可疑。警方跟蹤了他們,發現他們並沒有探親,全都住在酒店,深居簡出。兩個鐘頭前發生的騷動中,看見他們混在人群,帶頭向警察擲石,衝擊中資機構、商店,放火焚燒汽車。她繼續說:這是警方提供的情報,並託她向我建議,取消今天的集會和遊行,否則,恐怕難保沒有意外發生。我考慮了一會,接納她的建議。她立即安排香港電台來電替我錄音,六時便播出,由我代表支聯會宣佈取消集會和遊行,罷市和罷課卻照原定的舉行。她收線不久,香港電台即來電話。

我立即召開支聯會常委會緊急會議,於錄音播出之前的五時舉行,向常委們轉述了鄧蓮如透露的信息。他們一致追認,我的錄音廣播,宣佈取消當日的集會和遊行。

九時舉行記者會,只宣佈因騷動取消集會和遊行,卻沒有透露鄧蓮如的話。其後,我坐着朋友的車子,到香港、九龍、新界各區去巡視。整天市面都很平靜,沒有集會遊行,響應罷市的店舖不少,約有七成。印象特別深的,是大道中商務印書館門市部,關了門罷市,貼出一副對聯:「南京大屠殺,日本人殺中國人;北京天安門,中國人殺中國人!」

八日閱讀報,對七日凌晨的騷動有較詳細的報道。警務處長顏理國,發表聲明:滋事者是一群不法之徒,並非支持北京學生運動。九龍區總指揮官許淇安,更透露:滋事分子是有組織的,不排除他們的動機滲有政治背景,藉悼念北京死難同胞而鬧事。騷動中,有十五名男子被捕。

我一直密切注意事件的發展,尤其是這十五名被捕男子的檢控或釋放。可是,到了十五年後的今天,我也再沒有讀到有關他們的報道,既沒有被檢控,也沒有無罪釋放的消息。這是甚麼緣故呢?讀者們能找出答案嗎?

尾聲

現在,就寫了這一些為止。從事那麼多年社會活動,腦子還有不少類似的其他的記憶。也值得寫出來嗎?且看看這次寫了出來的,有甚麼反應。

(原載於二○○四年六月二日《明報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