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84 附錄:請看搞錯不了的事實

附錄:

請看搞錯不了的事實

在《蘋果日報》(○四年)十月十五日馮煒光說:「華叔,你搞錯了」、十月二十二日黃偉賢說:「華叔,你真的搞錯了」。

我到底搞錯了甚麼呢?

十月十三日的《不倫不類的比喻》,我主要批評馮所說:民主黨與中央溝通,有如男女間談戀愛;民主黨是基金經理。至於馮的退黨和參選,只順便提及。為甚麼提及呢?因為我認為入黨退黨,是極其嚴肅的事,並不像股票的買入或拋出,只 眼於利。馮和黃,為甚麼對我主要談及的兩個比喻,完全不作回應呢?

以下的事實,是搞錯不了的。

一、馮錯過報名參選時限,明知有特別機制仍可申請參選而獲批准,但都沒有透過這個特別機制而選擇了退黨參選。

二、民主黨勸他收回退黨的信,並答應以特別機制批准他參選。他接納了,沒有退黨,獲准以黨員身份參選。

要說明一下,獲特別機制批准的原則很簡單,基本上是:未有批准黨員,或已決定了支持某一黨外人士,在該區參選。馮是知道這個原則的,並且知道自己符合這個原則。他為甚麼把退黨看得輕閒,而不去透過特別機制呢?

黃說:「馮煒光是否為參選(華叔暗示所謂 數)而撤回退黨呢?」我沒有說過「攞着數」的話。有甚麼「着數」可「攞」呢?我從來視參選和當議員,是一種「莊嚴」的奉獻。馮曾在《華叔,你搞錯了》一文,用過「莊嚴」這兩個字。

我另多問馮和黃一句:雖然民主黨挽留,但馮確知透過特別機制也不會批准他參選,因違反既定原則,他還會不會撤回退黨?

(原載於二○○四年十月二十六日《蘋果日報·論壇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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