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9 叫陣與叫床

叫陣與叫牀

  抨擊終審法院的裁決,港人中以鄔維庸最為悍猛,簡直有如《三國演義》的許褚,赤膊叫陣。

  最初,他指責終審法院,不應以普通法去解釋《基本法》。他曾任草委會委員,現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,大抵不會不知道,《基本法》有這樣的條文的罷?「終審法庭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」;「審判案件,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司法判例可作參考」。香港不是實施普通法的地區嗎?不以普通法,卻以甚麼法去解釋呢?

  其後,他又斥罵李國能,像一個逞英雄的小孩子。其實,他與李國能的年齡,差距不大。說李國能像小孩子逞英雄,他卻像甚麼在逞甚麼呢?這使我想起了他的一段話。

  李柱銘和我,被開除出草委會之前,我們兩人幾乎是其中的唯一不同的聲音,提出不同的意見,雖勢孤力弱,仍毫不退讓,據理力爭。草委會會議的一個晚上,鄔、李和我三人,在會場的酒店的咖啡室閒談。他「苦口婆心」地勸我們說:

  「既然被強姦已是不可避免,為甚麼還要抗拒呢?何不趁此機會,去享受一下?」

  我聽了,幾乎嘔吐起來。我給「苦口婆心」這四字,加上引號,這「苦」是糖衣的春藥,這「婆」是《水滸傳》裏的王婆。此後,我每看見他或他的名字,總想起這一段話,又幾乎嘔吐起來。

  被強姦,竟然能趁機享受一番,這的確是匪夷所思的伎倆。大抵他不但有這伎倆,還去推銷,並一直在享受而樂此不疲。

  在被強姦中而能享受,確切地說,這不算「被強姦」,最低限度已是「和姦」、「誘姦」。因為任何一個有靈魂的人,決不會享受被強姦的。即使是賣身者,也決不能感到是在享受。

  我說鄔像許褚赤膊叫陣,有點抬舉了他。他不是在「叫陣」,而是在享受而「叫牀」。說李國能像小孩子逞英雄,他又像甚麼和在逞甚麼呢?他像一匹淫賤的動物,在逞「叫牀」的「悍猛」!

一九九九年三月二日

胸中海嶽

《三言堂》的「一言」(之三) 司徒華

P79-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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