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5 「枉尺直尋」

「枉尺直尋」

這成語,出自《孟子‧滕文公下》,較僻,須作字面的解釋。「枉」,彎曲;「尋」,古代長度單位,八尺為一尋。彎曲起來,只有一尺,伸直了卻有八尺,比喻有時作出讓步,受點委屈,反而會得到較大的利益。那意思,有點近似現在的人所說的:「退一步,進兩步。」

學生陳代,勸孟子主動去拜見諸侯,何必計較是否受到邀請的小節呢?去拜見了,得到重任,大則可以施行仁政,統一天下;小則可以改革局面,稱霸中國。這樣可謂「枉尺直尋」,值得去做。

孟子用兩個故事,回答陳代,先說第一個。齊景公去打獵,以有羽毛裝飾的旌旗,去召喚獵場的管理員,他不去;景公要殺他,他也不畏懼。孔子曾讚賞這管理員:他不接受自己所應該接受的召喚之禮,堅決不去,是做得對的。認為:有志之士堅守操節,不怕棄屍山溝;勇敢的人見義勇為,不怕失去腦袋。這管理員,就是一個這樣的人。

孟子接着說:假如我不等待邀請,也去拜見,這是小節嗎?這算是甚麼?你所說彎曲一尺,伸直卻有八尺,完全從利益的角度去考慮;那麼,假如彎曲八尺,伸直只有一尺,也得到利益的,也可以去做嗎?

第二個故事。趙簡子命令王良,替他的寵臣奚駕車打獵,整天打不到一隻鳥。奚向簡子報告:王良是一個拙劣的駕車人。王良不服氣,要再來一次,這次一個早晨便打到了十隻鳥。奚很高興,告訴簡子:王良是一個高明的駕車人。簡子讓王良專為奚駕車,但王良拒絕,說:我規規矩矩替他駕車,整天打不到一隻鳥;替他違背規矩駕車,一個早晨便打了十隻鳥。我是不習慣替不守規矩的小人駕車的,這差事我不幹!

孟子接着說:一個駕車人,尚且以與不守規矩的壞的射手合作為可恥,雖然得到的獵物堆積如山,也不肯幹。假如我們先屈辱自己的志向和主張,去追隨諸侯,到底為了甚麼?你所說的「柱尺直尋」是錯的!自己不正直的人,從來不可能使別人正直!

不時聽到人說:妥協是政治的藝術。「枉尺直尋」,很有點妥協的意味。孟子的話,是否已經大不合時宜了呢?我以為:出賣原則的妥協,不是藝術而是伎倆。「退一步,進兩步」,倘若退那一步時,已轉變了方向,那麼,即使能進那兩步時,也必然會走上歧途。

二OO二年二月十六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夜聽春雨

《三言堂》的「一言」(之七) 司徒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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