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6 一篇九十五分的習作

一篇九十五分的習作

我與一位同事,分別任教同級的甲乙兩班。按校方的規定,作文的題目,輪流各出一次。有一次,他以《我的志願》命題。這是一個很普通的作文題目,自己讀書時也作了不少次,覺得很乏味,寫的多是敷衍老師的陳腔濫調,但是卻不能不硬頭皮,把這四個字寫在黑板上。

我向學生發問:你們是不是寫了希望做總統、大官、富翁、醫生、律師、工程師……,將來就會做得成呢?有些答,只要努力是會成功的;有些答,未必,只是一個願望;更有些說,只是為了表示有志氣,不給人看小,認為把志願說得越大越好。

我接說:有興趣,才會努力;努力才會成功。如果寫上述的,我不會給高分;要寫你們最有興趣去做的事,越普通的越容易成功的越好。我又問他們:你們對甚麼最有興趣,為甚麼有興趣?

真的百花齊放了:有的愛游泳,要做救生員;有的愛嬰孩,要做托兒所的保母,有的愛踢球,要做足球明星;有的愛花,要做花農;有的愛養金魚,要開金魚店……。

我收到了一篇這樣的習作:

我愛鄉村,我愛騎單車。我希望在鄉村裏,做一個每天騎單車,把鮮奶和報紙,送到家家戶戶的人。

不論風雨陰晴,我沐晨光,或冒風雨,騎單車,在靜寂的小路響清脆的鈴聲,去到每家每戶。他們大多還在睡夢中,不知道我來到了。我默默地把鮮奶和報紙,放在他們的門簷下。鮮奶給他們豐富的營養,報紙給他們豐富的知識。

一年一年地過去。孩子們健康地成長起來,年輕人到外面更寬闊的世界去。我曾為他們服務過。

現在憑記憶重寫,我當然作了文字上的修飾,但內容百分之一百是這個學生的。我的評分是九十五;評語是:這是一個多麼美麗、溫馨和有意思的志願啊!我還記得,這個學生是姓金的。

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六日

《三言堂》選輯之一:回眸時看(2000年2月初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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