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6 《立論》續編

《立論》續編

魯迅在《野草.立論》,說了一個這樣的故事。

學生向老師請教,作文立論的方法。老師說:難呀!告訴他下面的一件事。

一家人生了一個男孩子,很是高興。滿月時,抱了出來,給到來的客人看。

一個說:「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。」於是,得到一番感謝。一個說:「這孩子將來要做官的。」於是,收回幾句恭維。一個說:「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。」於是,得到一頓大家合力的痛打。

孩子將來要死,是必然的;說他將來富貴,也許是謊話。說必然的,遭到痛打;但說謊話的,卻得到好報。

學生再問:「我不願說謊,也不願給人打。那麼,該怎麼說呢?」

老師答道:「那麼,你得說:『啊呀!這孩子呵!您瞧!多麼……。啊唷!哈哈!嘻嘻!嘻,嘻嘻嘻嘻!』」

魯迅的故事,就這樣結束了,那寓意是清楚不過的。我卻意猶未盡,來扮演學生兼老師,自問自答,給這故事加上一條尾巴,作為續編如下:

學生說:「說謊和捱打,我固然不願,但也不願做一個『嘻嘻哈哈』的『和稀泥』,那麼,又該怎麼辦呢?」

老師想了一想,答道:「這樣,你便閉嘴,不哼一聲罷。」

學生又說:「到別人家裏,怎能一句話也不說呢?」

老師覺得學生太囉囌了,狠狠地說:「這樣,你就不要去。不是有人拿刀子,迫你去的!」

我的續編.到這裏也結束了。但仍停止不了去想:不該說謊,是對的;必然的話,是否也一定要說出來呢?

不單是那初生的男孩子,所有的人將來都要死,也是必然的。假如,你每天早上碰見了人,都說:「你將來是要死的。」實話是說了,但倘不被痛打一頓,也會使人以為是個瘋子。

的確,說話真難。敢說真話,就要不怕捱打;否則,就沉默,不去某些地方。我不怕捱打,但也有時沉默,不去好些地方。當然,早上對人說聲「早安」也好的,這無關必然或謊話,是一種禮貌而已。

一九九九年五月三十一日

《三言堂》選輯之一:回眸時看(2000年2月初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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