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 廣播事業要推動社會進步

 

第三篇 廣播事業要推動社會進步

編者按: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九日,立法局就廣播事業檢討委員會所發表的報吉書進行休會辯論,這是司徒華當日的發言。

主席先生,這報告書,充滿對香港前景的深切關懷、強烈的社會良知和無畏的勇氣。也許正因如此,在公布前後,它遭遇到並不十公平的對待。所以,在這裡我特別要向各位委員致以慰問、感謝和敬意。

大氣電波是有限的公共資源,必須善於利用去為社會的最高利益服務。電子傳媒是最具威力的宣傳教育工具、必須負起推動社會進步的責任。自由競爭是我們社會的生命力所在,必須加以維護。目前,電子傳媒已經出現壟斷的局面,甚至已經有藉著其威力將壟斷擴張到其他方面的趨勢。這種局面必須改變,以維護自由競爭,使社會的生命力得以繼續發揮,從而提高整個電子傳媒的質素,去更好地負起推動社會進步的責任,去更好地為社會的最高利益服務。上述,就是我所理解的整個報告書的基本精神。我支持報告書中基於這些基本精神的全部建議。

設立獨立的公營廣播機構,為其提供部分播放的黃金時間,保証其具有經營的穩固經濟基礎。這樣,面對巨人的嬰孩才能立足而逐漸成為制衡的力量。有了這樣的制衡,壟斷的局面才能有可能改變,真正的自由競爭才會恢復。原來香港法例第五十二章(電視條例)第十條(a)款的規定必須嚴格執行,最近最高法院的有關判決必須引起重視,這樣,壟斷的惡性膨脹才會受到限制。

有人批評:這是官與民爭,這是佔用,這是懲罰成功,這是違反資本主義的經濟運作規律的。

這些都是似是而非的論調。大氣電波和黃金時間,本來就是公共的資源,牌照期滿,收回一部分還給更能代表最高利益的獨立公營廣播機構,去促進自由競爭,使整個傳媒更好地為公眾服務,這是是還公共資源於民而已。這不是懲罰成功,而是讓自由競爭促使成功更進一步,不單只是商業上的成功,同時還在服務社會方面也得到同樣的成功。壟斷才是違反資本主義經濟運作規律的,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早已有了反托辣斯法案,去限制壟斷的出現,保障自由競爭。最近,電子傳媒有關報告書的不平衡的報導,更使人憂慮到這方面的壟斷已威脅到新聞自由。

在《一千零一夜》的故事裡,那個漁夫在大海撈起一個瓶子,打開瓶子放出了一個巨人來。巨人恩將仇報,要殺死他。他使計謀把巨人騙回瓶子裡,要巨人發誓好好地為他服務才再把他放出來。現在,我們的處境有點像這個漁夫,但不必使用計謀去騙人,只根據法律,到一九八八年,這一股最具威力的公共資源就必須自動走回瓶子裡去,要在新的牌照合約下更好地為社會的最高利益服務,才會再被放出來。這是一個稍縱即逝的機會,以社會最高利益為依歸的人,必須十分清醒。

主席先生:本人謹此陳辭。

十年風雨聲 _ 司徒華一九八五至九五年立法局言論集 民主大學出版社 PAGE 1

Share on

Start typing and press Enter to search

Shopping Car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