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8 他在生日那一天退學

他在生日那一天退學

  某學年下學期之初,教署官員來電,希望我校收錄一個六年級的插班生。他解釋說:這少年曾因「少年維特的衝動」(這是我給以的代稱),犯了刑事,被判入感化院,現感化期滿出院了。他再補充說:他只留在你校短短幾個月,收了他罷!

  我答道,假如他願意讀五年級,我一定會收錄他,因為有一年多較長的時間,我校才會給他一些好的影響,而且,他的程度可能較適合。

  這少年在約定時間,在母親的陪同下來校,我絕口沒有問及那不光彩的事,把他編入班主任與學生關係極好的五年級那一班。

  此後,我曾單獨與他或他的母親,長談過好幾次,對他家裏的背景,多了一些了解。父親是印尼華僑,返國內讀大學,母親是父親的大學同學,受盡了折磨,於文革後來港,卻返不得印尼。他們雖然都是專業人士,但資歷在港不被承認,只好做着工資極低微的工作。家住在臨時房屋區。我知道這少年的興趣是跆拳道時,對母親說,應該讓他繼續去學,但要去志願機構的跆拳道班,因為那裏不會結交上關係複雜的朋友。我仍然始終沒有提及那不光彩的事,只告訴了班主任,但叮囑他千萬不要讓其他教師和同學們知道。

  他升上了六年級,成績雖然不大好,但還算沒有犯過甚麼大過失。翌年五月,只有兩個多月他便畢業了。一天清晨,他和揩着眼淚的母親走進校長室。是他首先開口說的:

  「今天是我的生日,我已滿十五歲了,法律沒有規定我一定要再在學校讀書。由今天起,我便退學。」不論母親怎樣流着眼淚苦苦衷求,希望他能讀到畢業,他完全無動於中。

  我對他說:好,就退學罷!但跆拳道要學下去。他點了點頭。我再說:在班主任休息的空堂,去向他告別,但不必讓同學們知道了。

  他自此結束了學校生活。後事如何,且聽下回分解。

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三日

猶吐青絲

《三言堂》的「一言」(之二) 司徒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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